“4:3:3”配比:雄安新区多元化供地的创新探索
雄安新区在住宅用地出让中,创新性地采用了“4:3:3”配比模式——同一宗地上,商品住房占40%、共有产权住房占30%、机构租赁住房占30%。这一做法出自《河北雄安新区多元化土地利用和供应管理实施办法》雄安政办字〔2024〕4号,是“租购并举”住房制度的重要落地举措。
这个看似简单的数字比例,背后牵动着地价水平、开发商利润、住房供给结构等多重关系。本文从土地评估视角,对这一模式进行深度分析。
注:本文选取深圳、北京、海南的做法作为参照对比,重点聚焦雄安模式。
一、四地模式概览
四地供地模式对比表
地区 |
文件依据 |
核心模式 |
政策模式对比 |
特点 |
雄安新区 |
《河北雄安新区多元化土地利用和供应管理实施办法》(2024年) |
单宗地三类(商品住宅、共有产权住房及机构租赁住房)混合 |
保障房(共有产权住房、机构租赁住房)合计60% |
一地多型,均衡配比 |
深圳市 |
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》(2025年) |
商品房配建保障房 |
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房约5%-20% |
城市更新渠道,比例灵活 |
北京市 |
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(2016年-2035年)》 |
总量结构控制,不强制单宗地混合配建 |
租赁住房40%(总量) |
宏观把控,弹性供地 |
海南省 |
《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》(2022年) |
安居房主导 |
安居房≥60%(总量) |
保障属性突出,面向特定收入群体,销售价格受限 |
从对比可见,雄安的“4:3:3”是保障房占比最高、混合程度最深的模式。下文重点分析。
二、政策核心解读
四地供地模式解读对比表
地区 |
文件依据 |
政策原文要点 |
政策解读 |
雄安新区 |
《河北雄安新区多元化土地利用和供应管理实施办法》(2024年) |
市场化住房项目一般按4:3:3比例混合建设商品住房、共有产权住房、租赁住房;配置比例可根据实际按程序调整 |
新建城区从零规划,通过高比例保障房实现“租购并举”,避免居住分化;比例可动态调整,是调控地价的政策工具 |
深圳市 |
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》(2025年) |
一类地区基准20%、二类18%、三类15%;城中村改造核减10%,旧工业区改造核增15% |
城市更新成本高,以较低比例灵活配建,在不大幅增加成本的前提下“附带”增加保障房供给 |
北京市 |
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(2016年-2035年)》 |
租赁类住房约30%、产权类约70%;产权类中商品住房约70%、保障性住房约30% |
超大城市项目差异大,不强制单宗地配比,通过总量控制实现结构目标,保留市场灵活性 |
海南省 |
《关于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》(2022年) |
安居房供应量不低于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%;安居房销售均价不高于市场化商品房均价的60% |
房价高、本地居民收入低,以安居房作为“压舱石”兜底保障,确保中低收入群体“买得起房” |
三、地价影响机制
雄安新区三类住宅的市场价值差异显著:商品住房地价最高,共有产权次之,租赁住房最低。综合地价为三类地价的加权平均值。
假设楼面地价分别为:商品住房5000元/㎡、共有产权4000元/㎡、租赁住房3000元/㎡,按4:3:3计算:
综合地价=40%×5000+30%×4000+30%×3000=4100元/㎡
如果调整配比,地价随之变化:
不同配比方案地价结果对比表
配比方案 |
商品 |
共有 |
租赁 |
综合地价 |
变化幅度 |
5:3:2 |
50% |
30% |
20% |
4300元/㎡ |
+4.9% |
4:3:3 |
40% |
30% |
30% |
4100元/㎡ |
基准 |
3:3:4 |
30% |
30% |
40% |
3900元/㎡ |
-4.9% |
备注:以上为示例数据,非实际地价。实际评估中还需考虑土地用途修正、出让年限差异、自持要求等因素影响。
结论:商品住房占比越高,地价越高;保障房占比越高,地价越低。配比变化会对综合地价产生显著影响,是政府可以运用的调节杠杆之一。
四、开发商行为逻辑
从开发商角度,三类住宅的利润和资金回笼速度差异明显:
三类住房的利润率、资金回笼、开发偏好对比表
类型 |
利润率 |
资金回笼 |
开发偏好 |
商品住房 |
高 |
快(销售回款) |
最想建 |
共有产权 |
中 |
中(定向销售) |
能接受 |
租赁住房 |
低 |
慢(长期收租) |
不想建 |
备注:三类住房的利润率差异并非固定,还受融资成本、运营效率、政策补贴等影响。对于有长期运营能力和资金优势的国企或大型房企,租赁住房可能被视为稳定现金流资产。
因此,开发商在满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,自然倾向于提高商品住房占比、降低租赁住房占比。这也是为什么政策需要明确规定配比口径——防止执行偏差。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细节:“4:3:3”是按建筑面积还是户数算?
4:3:3口径类型分析表
口径 |
含义 |
实际效果 |
建筑面积口径 |
面积按4:3:3分配 |
面积固定,符合政策意图 |
户数口径 |
套数按4:3:3分配 |
租赁住房做小户型、商品房做大户型,商品房实际面积占比提高 |
若按户数口径操作,商品住房实际面积将超过40%,项目收益上升。因此,政策文件明确为建筑面积比例至关重要。
五、几点启示
(一)“4:3:3”是超前探索
多数地区保障房配建比例较低,而雄安将保障房合计提升到60%,保障属性更强。这种“一块地、多种房”的思路,为房地产市场转型提供了新样本。
(二)配比可动态调整
文件规定“配置比例可根据实际按程序调整”,意味着政府可通过调整配比,在土地收益与住房保障之间寻求平衡。
(三)执行细节决定政策效果
面积口径还是户数口径?是否规定户型区间?这些技术细节直接影响政策落地效果。
结语
雄安新区的“4:3:3”配比,试在保障性住房占比、土地出让收益、市场活力之间寻求可动态调整的平衡点。
多元化供地的真正意义,不在于“一块地卖了多少钱”,而在于“一块地解决了多少人的居住问题”。让土地承载更多民生期待,让住房回归居住本质——这正是“4:3:3”探索的深层价值。
本文基于《河北雄安新区多元化土地利用和供应管理实施办法》雄安政办字〔2024〕4号等公开文件分析。

